根据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等相关规定,经企业申报、地方初审、专家审查、公示等程序,2011年1月12日,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 “国科火字〔2010〕34号”文件下达通知,天水红山试验机有限公司等企业顺利通过科技部审查认定,被认定为甘肃省2010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。并于近日领取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、甘肃省财政厅、甘肃省国家税务局、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》( 证书编号:GR201062000006),证书记载的发证时间为2010年12月3日,证书有效期为三年。
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的有关规定,企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享受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,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。